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衢江区生猪引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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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(街道、办事处): 根据浙江省app办公厅《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浙政办发〔2019〕52号)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、财政厅《关于贯彻落实<浙江省app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(浙农计发〔2020〕9号)文件精神,现就关于2020年生猪引种补贴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从种猪场引进种猪的存栏100头以上规模猪场。 二、补助标准 省财政按规模猪场实际引进合格种猪(种公猪和种母猪)的数量,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。 三、申报材料 (一)2020年衢江区生猪引种补贴申请表; (二)销售种猪企业(场)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; (三)种猪合格证; (四)销售发票(跨省引种的还需要提供跨省调入种猪审批表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)及汇款凭证; (五)动物检疫合格证明; (六)营业执照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规模猪场及时将申报材料送到所在乡镇(街道、办事处)审核,各乡镇(街道、办事处)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在1月29日前送至区农业农村局210办公室( 联系人:江嘉程,电话:8753633),逾期不予受理。规模猪场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,一律取消所有财政补助资金。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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